无机化学教研室科研工作制度

         2015-09-24        150

无机化学教研室科研工作制度

   一、科研工作的内容

   1.组织审查教师每年申报的各类基金课题,提出申报书中存在的问题,把握初级审查质量关。

   2.负责在研课题的进度,阶段性研究工作结果等内容的考核,协助解决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以配合学院对在研课题工作的检查管理工作。

   二、在研课题的管理

   协助学院对正在实施的各类基金课题进行年度考核,协助解决课题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
   三、科研基金的申报

  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,特别支持和鼓励申报省厅级以上基金课题,力争在重点课题方面有所突破。

   四、学生科研工作指导

   学生的科研课题是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因此,教研室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严格的管理。

   凡申报院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学生,经指导老师审查和教研室同意后,在院里做开题报告,否则不准予申报。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科研活动的全程指导,要求学生首先对文献进行充分调研,撰写出综述、科研设计方案及进度计划,然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始实验研究工作,学生和指导教师都应注意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实验材料、数据和成果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,提交项目结项报告,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。

   五、科研论文

   1.督促教师发表科研论文,教研室主任、骨干教师积极带头撰写并在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。

   2.要求教师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。

   3.积极鼓励和支持成果鉴定和成果奖的申报。

   六、完善教研室的科研档案的管理

   教研室每年收集各位教师的项目的立项和结项情况,发表科研论文和教改论文情况,教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情况等。

   七、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化学化工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无机化学教研室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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