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2015年度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

         2015-01-07        1126

院内各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周口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院于近日开展了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、评审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专家评审、报院学术委员会批准,共批准11项周口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准予立项,每项资助1500元。现予以公布(见附件)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本年度资助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年,项目主持人要按照项目研究内容开展研究或实践,按时结项。

2.请各单位通知项目主持人,项目的年度检查、中期检查和经费管理按照《周口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和财务有关规定执行。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标注“周口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,No:项目编号”字样,项目主持人为成果第一署名人,周口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。

3.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研究须达到《周口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结项条件,方可申请结项验收。

4.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、或在规定研究周期内没有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,学院将视具体情况做出冻结项目经费或撤销项目处理。

化学化工学院

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

附件1:立项汇总表.doc

附件2: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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